Sunday, July 12, 2009

(時間子句式的)分詞構句可予以「減化」嗎?

http://www.yentzu.idv.tw/yen_talk.asp?my_id=55

也請參考 副詞子句連接詞
http://tw.myblog.yahoo.com/jw!uvuF2ZieGRZJuB4yD_bOH6qQO9E-/article?mid=325&prev=330&next=324

由於有不少讀者問到「分詞構句」的「減化」問題,我現在把我書中關於這一部份的說明略為簡化並稍加一點說明放在這裡供大家參考:

A. 「背景子句」與「時間子句」的不同

最近幾年市面上有位名氣頗大並且兼某英語雜誌總主筆的補教名師出版了一本非常暢銷的英文文法書「...魔法師之文法俱樂部」,其中便用所謂「減化」的觀念來解釋分詞構句。

下面便是這位先生的「減化」理論中最重要的一環—–「副詞子句的減化」—–的一個典型三部驟。請讀者思考一下,這個理論有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

思考:1. While he was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 (這男孩躺在沙發上時,睡著了。)

可以減化成:

2. While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 (這男孩躺在沙發上時,睡著了。)

更可再減化成:

3.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

英語文法學者(譬如Azar Shrampfar所寫的Understanding and Using English Grammar)都把第二句視為是第一句的「子句簡化」(reduced clauses),這點沒錯。至於第三句則由於「通常」是與第一、二句意義不同的另一種句子,因此並不被文法學者視為是前兩句的「簡化」。

然而國內這位寫「魔法書」的先生則說,「第二句在省略掉While之後,句意仍很清楚,所以2句「減化」成3句是很自然的。」他不了解為什麼「傳統」的文法學者會把 Lying on the couch...這樣的句型稱為「分詞構句」,而認為他自己發明了一個前人所未能見及的文法解釋理論。他說:「了解減化子句的來龍去脈之後,就會了解「分詞構句」一詞實在是多此一舉。lying on the couch本來就是副詞子句While he was lying on the couch的減化,無需用任何特別名稱來表示。」

這位先生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誤解,乃是因為他不了解分詞構句的功能–—–這是缺乏寫作經驗....的結果。

所謂「縮減子句」(reduced clauses)乃是寫作者為了修辭的「精簡」而將一些子句的句型「精簡」成片語句型。我們在前面已經向讀者介紹過。此地我們且先來談上面的第三句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為什麼不是前面兩句的簡化。

傳統文法學者之所以不將上述第三句視為是一、二兩句的簡化乃是因為一、二兩句跟三句的意思並不相同。一、二兩句只是一個單純的時間副詞子句,說明「這個男孩」睡著的「時間」,而三句所企圖要說明的則有可能是「這個男孩」睡著的「原因」。

以分詞構句開頭做引導的句型,如上面的三句,一般乃是用來做為原因或背景說明的。(※參見前節「代替原因子句」一段說明)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

躺在沙發上,這孩子睡著了。

這句話所意含的有可能是,這孩子原先並不是躺在沙發上,或許原先是在地上,或是被大人背著,之後放到沙發上才睡著。它是為了與「其他情況」做比較所做的說明,跟一、二兩句之只是單純說明時間是完全不同的。上面的句子由於太短,所以這種「背景說明」的性質並不明顯,讀者若是將之擴充成下句的情況,就可以很清楚的明白這個道理。

Lying on the (soft cushion of the) couch, the boy (soon) fell asleep.

躺在沙發(軟綿綿的墊子)上,這孩子(很快)的就睡著了。

我們只有在極少數不影響句意的情況下,可以將時間子句連接詞while省略,譬如下句:

While walking/Walking on Dun-Hwa South Road yesterday, I came across an old friend whom I haven’t seen for years.

昨天我走在敦化南路上時,碰到一位多年不見的老朋友。

這是因為「走在路上」這種事情甚為單純,在這一句中不太可能會有什麼作用使之可以成為主要子句的背景,所以不太影響句意,從而可以「省略」(※新加說明:按,這裡的While之所以能省略,主要也是因為主要子句中已有另一個時間副詞yesterday所以能省略)。下句則不同:

Walking along Taipei’s tree-lined Dun-Hwa South Road, one can see quite a few really nice European style coffee shops.

走在台北敦化南路的林蔭道上,你可以看到不少真的很不錯的歐式咖啡館。

這個句子的分詞構句所要說的便是「原因」(只有走在敦化南路你才能看見),而非是「時間」,因此跟While walking...是不同的。

這種「時間」(temporal)子句與「因由」(causal)子句的不同不知為何會有許多國人不能分別。最近我在一份七八年前出版的GMAT暢銷舊講義中也看到作者所舉的一個說明「絕對分詞構句」的例句:

(When he was five years old, his father died. =)

He being five years old, his father died. (??)

(由於)他五歲,他的父親死了。(??)

「分詞構句」都是用來說明「主要子句」所敘述事件「之所以會/可能如此...」的緣由的,即使是「絕對(「自由」)分詞構句」亦然。「絕對分詞構句」雖然在文法上不必跟主要子句有所關聯,在文意上卻仍然不能跟主要子句離題。像上述這樣純粹「時間性」的句子並不宜改用「分詞構句」——不管是否「絕對分詞」構句 ——來寫,因為「他五歲」跟「他的父親死了」兩者之間除了時間上的「重疊」以外,並不可能互相有所「影響」。我看這位作者是位學養俱豐的長者,應該不致犯此錯誤,或許是「信手拈來」一個句子,並且未仔細校稿,致有此誤吧。總之,類似這樣的句子通常所要說的應該比較可能是類似如下的「故事」:

His father having died and he being only five years old, his mother had to leave him in the care of a relative and go up north to look for jobs.

由於他的父親過世,而且他才五歲,他媽媽不得不將他托給一個親戚照顧,之後北上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