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8, 2011

台灣人對美國稅的認識

台灣人對美國稅的認識
分類:新移民
From (http://tw.myblog.yahoo.com/gogoblue-mycat/article?mid=262&prev=285&next=261&page=1)

2009/11/30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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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政經強權的國家,對許多台灣人而言,它是一個充滿夢想的天堂,因此很多中高資產族群如有機會都希望到美國置產或辦理移民。目前有數以萬計的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長期居留在台灣,但多數人常忽略了每年對美國報稅的重要性。



美國是目前全世界唯一對其海內外公民或居民的世界收入及世界資產課稅的國家,因此在美國有置產,且經常往來居住台美兩地且具有雙重國籍的台灣人,必須養成對美國當地政府報稅的好習慣。



根據美國稅法的規定,只要每年有按時報稅,全年設籍海外(台灣)或過去一年中有330天旅居海外的美國公民與居民的世界收入每年約有八萬美元(Y2008 $87,600 ; Y2009 $ 91,000)的免額。加上台灣與美國簽有所得稅條約,雙重國籍者在台灣所繳納的所得稅可以作為在美國的外國稅扣抵(foreign tax credit)額,因此大部分在台灣的美國海外居民並不需要再對美國繳納所得稅,因此許多人因此認為不需繳稅所以就不用報稅。



這是一個錯誤觀念,因為報稅與繳稅原則上是兩回事,報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但是查稅是各國稅務局應有的權力。一般而言山姆叔叔最少有5年的查稅期間,因此與報稅有關的單據至少須保留5年以上,但一般建議保留10年。



雙重國籍者,如果認為台美並未簽訂租稅協議,所以美國山姆叔叔不可能查出自己在台灣的資產狀況或是認為可利用台灣護照投資海外資產就可以對山姆叔叔隱匿海外資產與所得,這其實是一個很天真的想法。因為當美國新移民在入境海關處填寫資料的時候,就已經一併附上上面有身份證字號的台灣護照影本,因此不管台灣護照換了幾本,山姆叔叔仍然保有你的身份證字號。



且美國山姆叔叔,對於長期沒有申報海內外所得但有能力持續繳納美國房貸或在美國能維持高水準的日常生活開銷的公民與居民,時常施予關愛的眼神,且必要時採實質認定來推論居民的所得,進而要求罰補稅款。至於海外美籍人士的稅務規範繁雜,在此不多做說明。



外國人如果在報稅當年度沒有在美國停留超過31天,且過去3年的加權平均在美國停留時間不超過183天(註),山姆叔叔就不會將他當作美國人或要求依照美國居民的條件報稅,而是當作非美國公民或居民的外國投資人,故美國政府僅對其美國來源收入課稅。一位不願透露名字的美國會計師昨天表示,美國政府的課稅權是永遠,沒有期限。



(註): 過去三年在美國住滿一八三天(第一年住的天數乘以一,第二年的天數乘以二分之一,第三年的天數乘以三分之一,合計一八三天以上) ,就是屬於美國的居住者,美國政府可對其全球的所得課稅。

New Methods (31days↑ + 1/3 x days + 1/6 x days )



當事人若任何一年在美居留時間超過30天,或在美工作超過60天,依然必須向國稅局申報當年全球收入。



一般而言,當非美國人欲投資於美國金融市場時,須先填寫一份W-8表格申報所居國家以證實其為非美國公民或居民的身份。同時由所開戶的銀行、基金公司、保險公司,或券商依照為申報表格上所載的居所所在國家,先預扣非美國人客戶的美國所得稅。



一般而言填寫W-8表格後,外國投資人的銀行與債券利息免稅,股票資本利得免稅,但是股利所得要扣繳31%所得稅。如果外國人投資人沒有填寫W-8表格,或是W-8表格已過期(有效期間3年),則您的投資窗口必須以最高稅率31%對您所有所得進行就源扣繳。



因此每3年定期更新W-8表格是很重要的,且要過期之前,IRS都會要求您的投資窗口通知外國投資人更新,只是多數時間都被投資人所忽略。



當W-8表格過期後,包括銀行利息與股票資本利得在內的原免稅所得遭就源扣繳31%時,外國投資人應儘快補交W-8 BEN表格,並且可以到美國國稅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將被扣繳的稅金要回,但多數外國投資人均放棄向IRS索回稅金的權利。



投資美國房地產也是台灣投資人的選擇,投資的目的不外乎為求資本增值與租金收入。外國人所持有美國不動產的租金收入屬於美國來源收入,依法在扣除所有費用後依實際累進稅率繳納所得稅;租金淨收入為負值時,不能扣抵所得稅,但是可以將財產之成本墊高。



外國投資人賣美國的房子時,不動產過戶公司會自動扣繳交易金額的10%給國稅局,至於州稅,則視各州規定扣繳。



如果過戶公司所扣繳之10%交易總金額高於應納房地產增值稅,投資人可於次一年度時申請退稅;但是部分投資人並不清楚此規定。依美國稅法規定,美國僅對外國投資人所持有的美國資產扣繳遺產及贈與稅。





簡單來說在美國贈與無形資產(如股票債券等)並無須繳納贈與稅,但是如贈與有形資產(如不動產與轎車)須課贈與稅,稅率與公民等同,至於贈與稅終身免稅額度僅為 $13,000美元(Y2009)。但如果是遺產稅,則不管有形或無形資產均須繳納遺產稅;美國公民夫婦間可以有無限制的資產轉移,永久居留權遺產免稅額是一百萬元,非永久居民(外國人)只有六萬元的遺產免稅額。(08/15/2009)